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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盲人刘春和生前从事“算命”所积累的财产死后可否视为非法所得加以没收的电话答复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07:35:09  浏览:988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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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盲人刘春和生前从事“算命”所积累的财产死后可否视为非法所得加以没收的电话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盲人刘春和生前从事“算命”所积累的财产死后可否视为非法所得加以没收的电话答复

1987年10月14日,最高法院民事审判庭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盲人刘春和生前从事“算命”所积累的财产,死后可否视为非法所得加以没收的请示,我们研究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四条四款“利用封建迷信手段,扰乱社会秩序或骗取财物”和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对这两种行为人予以拘留或罚款。据公安部法规局、政策研究室的同志解释,是指正在进行非法活动之当时,对其所得予以没收,对其其他财产则不予追缴。本案中刘春和死后遗留的财产,没有没收的法律依据。第二,事实上也无充分的事实根据和确凿的证据证明刘春和死后遗留这笔财产都是“算命”所得。据此,我们同意你院审委会的意见,即:刘春和遗留的存款和其他财产,应视为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 〔1987〕民请第4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近,我院收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请示一件关于生前为“算命”的盲人,他从事这种迷信活动所积累的财产,是否应该视为非法所得,并按《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予以没收的问题(案情见武进县人民法院的报告)。对此,研究中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瞎子算命所得,是利用迷信进行欺骗取得的,法院只能保护合法财产的继承权,非法财产在审理案件时可以依法没收。另一种意见认为:瞎子算命固然是一种迷信活动,但是一种社会现象,不同于一般的欺诈行为,现在并无取缔“算命”,没收其所得的法规,对其遗产予以没收无法律依据,可以作遗产继承。我们研究,倾向于可以作遗产继承。因对这种案件过去很少碰到,政策界限究竟应该如何掌握吃不准,特此报告,请予复示。
1987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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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调整旅游商品小额贸易限额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


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调整旅游商品小额贸易限额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


(1993年5月8日 国家旅游局转发)


根据国务院国函〔1992〕171号文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凡经经贸部批准对外开展一万美元以下旅游商品小批量出口订货业务的企业,从即日起,其经营旅游商品小额贸易的每批出口限额由一万美元调整为五万美元(含本数)。单件或单套商品不受五万美元的限制,不需另行补办报批手续。
对外经营旅游商品小额贸易的其它规定不变。



1993年5月8日

任免驻外大使名单(1991年第1期公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驻外大使名单(1991年第1期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杨尚昆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下列驻外大使:
1991年2月20日
任命黄桂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菲律宾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1991年3月7日
一、免去韦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马达加斯加民主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兼驻科摩罗伊斯兰联邦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祝成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马达加斯加民主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兼驻科摩罗伊斯兰联邦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二、免去徐明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斐济特命全权大使和兼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瓦努阿图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和驻基里巴斯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华君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斐济特命全权大使。
1991年3月11日
一、免去谢振骝兼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冈比亚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林廷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冈比亚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二、免去谢振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塞内加尔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
任命仓友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塞内加尔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三、免去谢振骝兼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佛得角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