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现行有效规章目录》的通知
中国民航总局政策法规司
关于公布《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现行有效规章目录》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航空运输(通用)、服务保障公司,各机场公司,局属各单位、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总局对现有规章进行了清理。为了便于各单位了解现行民航规章体系,更好地贯彻执行总局现行规章,我司编制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现行有效规章目录》,现予以公布。新制定的民航法律法规规章将会通过民航总局政府网站向社会及时公布,各单位可上网查询,网址为:www.caac.gov.cn。
民航总局政策法规司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现行有效规章目录.doc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现行有效规章目录
(截止至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七日)
序号 规章名称 令号 部号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备注
1 中国民用航空通信导航雷达工作规则 5 115TM 1990年5月26日 1990年11月1日
2 中国民用航空无线电管理规则 7 118TM 1990年5月26日 1990年11月1日
3 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的规定 8 39AA 1990年6月13日 1990年6月13日
4 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技术标准规定 24 37AA 1992年4月1日 1992年4月1日
5 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及委任单位代表的规定 28 183AA 1992年12月11日 1993年1月1日 已被60号令修改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规定 29 1992年12月28日 1992年12月28日 经国务院批准
7 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 36 277TR 1993年7月29日 1993年7月29日
8 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管理规定 37 1993年8月2日 1993年8月3日 经国务院批准
9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 49 271TR-R1 1996年2月28日 1996年3月1日 已被124号令修订
10 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 50 275TR-R1 1996年3月1日 1996年3月1日
11 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合格审定规则 52 63FS 1996年8月1日 1997年1月1日
12 中国民用航空计量管理规定 55 379SE 1996年10月11日 1996年10月11日
13 中国民用航空部门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 56 381SE 1996年10月11日 1996年10月11日
14 中国民用航空仪表着陆系统 II类运行规定 57 91FS-II 1996年10月16日 1996年10月16日
15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和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的决定 60 20LR 1997年1月6日 1997年1月6日 已被82、140、171、175号令部分废止
16 中国民用航空计量技术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规定 64 183SE 1997年8月1日 1997年8月1日
17 民用航空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65 359SE 1997年8月12日 1997年8月12日
18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 66 359SE-I-R1 1997年8月12日 1997年8月12日
19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 70 171TR-R1 1997年12月8日 1998年4月1日
20 民用机场和民用航空器内禁止吸烟的规定 71 252FS 1997年12月30日 1997年12月30日
21 航空安全员管理规定 72 68SB 1997年12月31日 1997年12月31日 被184号令部分废止
22 民用航空器国籍管理规定 76 45-R1 1998年6月10日 1998年6月10日
23 中国民用航空标准化管理规定 78 375SE 1998年7月20日 1998年7月20日
24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培训管理规则 79 70TM 1998年8月1日 1998年8月1日
25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 80 21-R2 1998年8月20日 1999年3月1日 已被183号令修订
26 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85 139SB 1999年5月14日 1999年6月1日
27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 86 93TM-R2 1999年7月5日 2000年10月5日 已被99号令修订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条例实施办法 87 49 1999年9月1日 1999年11月1日
29 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规则 90 139-II 2000年4月3日 2000年4月3日
30 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 91 274 2000年4月21日 2000年8月1日
31 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 94 183FS 2000年11月27日 2000年11月27日
32 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管理规定 97 163 2000年12月18日 2000年12月18日
33 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 98 97FS-R1 2001年2月26日 2001年2月26日 已被119号令修订
34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的决定 99 93-R-3 2001年3月19日 2001年8月1日
35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第三次修订《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的决定 100 25-R3 2001年5月14日 2001年5月14日
36 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 101 67FS 2001年8月31日 2001年8月31日 已被125号令修订
37 民用航空航行情报人员岗位培训管理规定 106 65TM-TV 2002年3月20日 2002年4月19日
38 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 107 36 2002年3月20日 2002年4月19日 已被182号令修订
39 涡轮发动机飞机燃油排泄和排气排出物规定 108 34 2002年3月20日 2002年4月19日
40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航空发动机适航标准》的决定 109 33-R1 2002年3月20日 2002年4月19日
41 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 110 201LR 2002年6月21日 2002年8月1日 民航总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外经贸部联合制定
42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 111 87 2002年7月2日 2002年8月1日
43 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 112 27-R1 2002年7月2日 2002年8月1日
44 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 113 29-R1 2002年7月2日 2002年8月1日
45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 115 61R1 2002年10月21日 2003年6月1日 已被137、173号令修订
46 中国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116 14R1 2003年3月19日 2003年6月1日
47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的决定 117 19LR 2003年4月8日 2003年4月8日
48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的决定 119 97FS-R1 2003年6月20日 2003年6月20日
49 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121 276 2004年7月12日 2004年9月1日
50 民用航空使用空域办法 122 71 2004年5月26日 2002年6月26日
51 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管理规定 123 98TM 2004年5月26日 2004年6月26日
52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的决定 124 271TR-R2 2004年7月21日 2004年8月12日
53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决定 125 67FS-R1 2004年7月12日 2004年8月12日
54 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制管理规定 126 312-R1 2004年8月23日 2004年9月23日
55 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127 129 2004年8月23日 2005年1月1日
56 飞行训练中心合格审定规则 128 142 2004年10月12日 2005年6月1日
57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 129 158 2004年10月12日 2004年12月1日
58 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 130 285 2004年10月12日 2004年11月12日
59 民用航空化学产品适航规定 131 53 2004年10月12日 2005年1月1日
60 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 132 23-R3 2004年10月12日 2005年1月1日
61 中国民用航空统计管理办法 134 241R1 2004年12月12日 2005年1月11日
62 民用航空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则 135 141 2004年12月16日 2005年1月15日
63 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 136 65FS-R1 2004年12月16日 2005年1月15日
64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的决定 137 61-R2 2004年12月16日 2005年1月15日 已被173号令修订
65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 138 201 2004年12月16日 2005年1月15日
66 《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 139 201LR-R1 2005年1月24日 2005年2月24日 民航总局、商务部、发改委联合制定
67 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140 121 2005年2月25日 2005年6月1日 已被173号令修订
68 飞行模拟设备的鉴定和使用规则 141 60 2005年3月7日 2005年9月1日
69 民用航空财经信息采集办法 142 243 2005年3月3日 2005年4月3日
70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 143 396 2005年3月7日 2005年4月7日 已被180号令修订
71 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规定 144 18R1 2005年3月3日 2005年5月3日
72 民用航空油料适航管理规定 145 55 2005年4月29日 2005年10月1日
73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 146 117R1 2005年6月27日 2005年7月27日
74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的决定 147 19LR-I 2005年6月28日 2005年7月28日
75 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试行) 148 209 2005年7月15日 2005年8月15日
76 民用航空企业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规定 149 229 2005年7月20日 2005年8月20日
77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50 137CAR2 2005年8月14日 2005年9月14日
78 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151 135 2005年9月20日 2006年1月1日
79 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 152 145R3 2005年9月27日 2005年12月31日
80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 153 66R1 2005年9月27日 2005年12月31日
81 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定 154 147 2005年9月27日 2005年12月31日
82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反应和家属援助规定 155 399 2005年10月7日 2006年1月1日
83 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 156 139CA-R1 2005年10月7日 2005年11月7日
84 民航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办法 157 17 2005年12月23日 2005年1月23日
85 民用航空气象探测环境管理办法 158 116 2005年12月29日 2006年1月29日
86 维修和改装一般规则 159 43 2006年1月16日 2006年2月16日
87 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经营许可规定 160 289TR-R1 2006年1月16日 2006年3月20日
88 民用航空行政许可工作规则 161 15 2006年2月20日 2006年3月20日
89 民航总局行政复议办法 162 19 2006年2月20日 2006年3月20日
90 民用航空行政检查工作规则 163 13 2006年2月20日 2006年3月20日
91 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 164 2006年2月28日 2006年3月28日 经国务院批准
92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审批管理办法 165 212 2006年4月3日 2006年5月3日
93 民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管理办法 166 73 2006年4月3日 2006年5月3日
94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不定期飞行经营许可细则 167 1197R-R1 2006年6月21日 2006年7月21日
95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 168 66TM-I-R3 2006年6月21日 2006年7月21日
96 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 169 65TM-III-R3 2006年6月21日 2006年7月21日
97 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则 170 331SB-R1 2006年7月12日 2006年8月12日
98 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 171 65TM-II-R2 2006年9月4日 2006年10月4日
99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设备开放、运行管理规则 172 85 2006年10月20日 2007年5月1日
100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的决定 173 2006年10月30日 2006年11月30日
101 《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二) 174 201LR-R2 2007年1月4日 2007年1月4日 民航总局、商务部、发改委联合制定
102 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 175 65TM-I-R2 2006年12月31日 2007年5月1日
103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 176 135TR-R2 2007年2月14日 2007年2月14日
104 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 177 91-R1 2007年2月14日 2007年6月1日
105 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178 165 2007年2月14日 2007年3月15日
106 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飞行事故征候调查规定 179 395-R1 2007年3月15日 2007年4月15日
107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的决定 180 396-R1 2007年3月15日 2007年4月15日
108 载人自由气球适航规定 181 31 2007年3月15日 2007年4月15日
109 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 182 36-R1 2007年3月15日 2007年4月15日
110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 183 21-R3 2007年3月15日 2007年4月15日
111 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 184 69 2007年4月1日 2007年6月1日
112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185 12 2007年5月14日 2007年6月14日
113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的决定 186 19lR-II 2007年9月10日 2007年10月10日
114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187 12LR-R1 2007年9月10日 2007年10月10日
115 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 188 91-R2 2007年9月10日 2007年11月22日
116 《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三) 189 201LR-R3 2007年10月12日 2008年1月1日 民航总局、商务部、发改委联合制定
关于印发《扬州市招商引资十佳优质服务单位评选实施细则》的通知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扬府办发〔2008〕92号
关于印发《扬州市招商引资十佳优质服务单位评选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扬州市招商引资十佳优质服务单位评选实施细则》已于2008年7月3日经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日
扬州市招商引资十佳优质服务单位评选实施细则
根据《扬州市招商引资十佳优质服务单位评选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扬州市招商引资十佳优质服务单位评选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成立考评工作小组,分管市长任组长,分管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外经贸局、工商局、监察局、市级机关工委和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
(二)考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政府副秘书长龚振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外经贸局局长朱路跃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负责具体考评事务。
(三)各参评部门负责人对评选工作负总责,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参评工作。
二、评选范围
涉及招商引资工作的下列30个市直部门:
(一)垂直管理部门:工商局、质监局、海关、检验检疫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土局、供电局、银监局、人民银行(外管局)、海事局、边检站。
(二)市属管理部门:外经贸局、发改委、经贸委、劳动保障局、建设局、交通局、安监局、旅游局、科技局、农林局、侨办、外办、台办、规划局、环保局、行政办事服务中心、监察局、公安局。
参评部门如当年度受到经查实的企业重大投诉或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等情况,则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三、评选内容
围绕服务招商引资工作,主要考评参评部门加强招商引资软环境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为企业排忧解难以及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
四、评议方法和要求
(一)扬州市招商引资十佳优质服务单位评议工作采取参评部门自我评议和社会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总分为100分。
(二)社会评议工作由考评工作小组办公室牵头,请市人大财经委、市政协经科委、市级机关工委(市作风办)配合。
(三)评议要求:
1、参评部门自评,满分为10分。
(1)每年11月30日前,参评部门围绕评选内容对全年服务招商引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2)根据书面总结,填写《扬州市招商引资十佳优质服务单位自评表》(见附件1)。
(3)书面总结及自评表于每年12月15日前送考评工作小组办公室。
2、基层企业评,满分为20分。
(1)基层企业测评工作由市外经贸局、工商局负责分别指导各县(市、区)外经贸局、工商局(民营办)组织实施,每半年进行一次,时间分别为每年的6月30日和11月30日前。
(2)各县(市、区)外经贸局负责每次组织30家外资企业参加测评,各县(市、区)工商局(民营办)负责每次组织20家内资企业参加测评。
(3)参加测评的外资企业由各县(市、区)外经贸局从正常运营的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企业中随机抽取,参加测评的内资企业由各县(市、区)工商局(民营办)从正常运营的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内资企业中随机抽取。随机抽取基层企业名单时,各县(市、区)可邀请监察局人员现场监督。
(4)每个测评企业通过填写《扬州市服务招商引资工作基层企业测评表》(见附件2)对参评部门进行测评。
(5)每年7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各县(市、区)外经贸局、工商局(民营办)分别将回收的基层企业测评表送市外经贸局和市工商局。
(6)市外经贸局、工商局分别对基层企业测评表进行汇总,填写《扬州市服务招商引资工作基层企业测评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每年的7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将测评汇总表(附基层企业测评表)送考评工作小组办公室。
3、县(市、区)、市开发区、化工园区与相关部门评,市行政办事服务窗口评,满分为30分。
(1)县(市、区)、市开发区、化工园区与相关部门以及市行政办事服务窗口测评工作由考评工作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
(2)每年11月30日前,考评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市开发区、化工园区分管领导、招商局局长,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外经贸局长、工商局长(民营办主任),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负责人,通过填写《扬州市服务招商引资工作有关单位负责人测评表》(见附件4)对参评部门进行测评。
(3)有关单位负责人测评表于每年12月15日前回收。
4、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满分为20分。
(1)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测评工作由考评工作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市人大财经委、市政协经科委配合。
(2)市人大财经委、市政协经科委每年10月31日前分别将财经系统、经济科技系统中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名单提供给考评工作小组办公室。
(3)每年11月30日前,考评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财经系统、经济科技系统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各10名,通过填写《扬州市服务招商引资工作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测评表》(见附件5)对参评部门进行测评。
(4)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测评表于每年12月15日前回收。
5、机关作风建设万人评,满分为20分。
(1)机关作风建设万人测评工作由市级机关工委(市作风办)具体实施。
(2)市作风办根据作风建设考评得分对各参评部门按照从高到低分数进行排名,从第1名排至第30名。每5名为一个档次,测评分相应递减0.5分,前5名得满分20分,后5名得17.5分。测评结果填入《扬州市服务招商引资工作万人评议汇总表》(见附件6)。
(3)每年1月10日前,市作风办将万人评议汇总表送考评工作小组办公室。
五、加分项目
(一)服务招商引资工作的做法或经验在全国、全省属于首创或领先水平,并得到省以上主管部门肯定或推广,加3分。
(二)服务招商引资工作对推动本地区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得到市委、市政府肯定,加2分。
加分项目相关书面材料于12月15日前送考评工作小组办公室。
六、评选办法
(一)考评工作小组办公室在参评部门自评的基础上适时组织抽查。
(二)每年1月20日前,考评工作小组办公室对评议结果和加分项目进行汇总,并将汇总结果报考评工作小组。
(三)考评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分别研究确定垂直管理部门和市属管理部门综合得分前5名为表彰对象。参评部门如当年度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目标管理作风建设先进单位,则不再重复表彰。
(四)招商引资十佳优质服务单位由市政府发文表彰并发奖牌。
本实施细则自2008年起执行。
附:
1、《扬州市招商引资十佳优质服务单位自评表》
2、《扬州市服务招商引资工作基层企业测评表》
3、《扬州市服务招商引资工作基层企业测评汇总表》
4、《扬州市服务招商引资工作有关单位负责人测评表》
5、《扬州市服务招商引资工作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测评表》
6、《扬州市服务招商引资工作万人评议汇总表》
附件1:
扬州市招商引资十佳优质服务单位自评表
参评部门:(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 内 容 分值 自评分
1 领导重视 专题会议、文件研究部署,做到组织落实,工作目标落实,检查指导落实。 1
2 政务公开 实行阳光政务,多渠道公示审批服务事项及依据、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结果等,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1
3 服务优良 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特别是在服务大企业、大项目上措施扎实,成效显著。 3
4 指导有力 及时宣传招商引资各项政策,提高基层和企业的业务和政策水平;加强沟通协调,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3
5 廉洁自律 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规范行政服务行为,无服务对象重大投诉,未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等。 2
合计 10
附件2:
扬州市服务招商引资工作基层企业测评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被测评部门 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
廉洁从政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满意
(20-18分) 基本满意
(17-15分) 不满意
(14-12分)
人民银行(外管局)
工商局
边检站
地税局
国土局
国税局
供电局
质监局
海事局
海 关
检验检疫局
银监局
公安局
外 办
外经贸局
发改委
台 办
行政办事服务中心
交通局
安监局
农林局
劳动保障局
环保局
规划局
侨 办
经贸委
建设局
科技局
监察局
旅游局
注:在相应的空格内填入具体分值。
附件3:
扬州市服务招商引资工作基层企业测评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被测评部门 测评合计总分 参评企业总数 平均得分
人民银行(外管局)
工商局
边检站
地税局
国土局
国税局
供电局
质监局
海事局
海 关
检验检疫局
银监局
公安局
外 办
外经贸局
发改委
台 办
行政办事服务中心
交通局
安监局
农林局
劳动保障局
环保局
规划局
侨 办
经贸委
建设局
科技局
监察局
旅游局
注:平均得分=测评合计总分÷参评企业总数
汇总人签名:
附件4:
扬州市服务招商引资工作有关单位负责人测评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被测评部门 对加强招商引资软环境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以及廉洁从政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满意
(30-27分) 基本满意
(26-22分) 不满意
(21-18分)
人民银行(外管局)
工商局
边检站
地税局
国土局
国税局
供电局
质监局
海事局
海 关
检验检疫局
银监局
公安局
外 办
外经贸局
发改委
台 办
行政办事服务中心
交通局
安监局
农林局
劳动保障局
环保局
规划局
侨 办
经贸委
建设局
科技局
监察局
旅游局
注:在相应的空格内填入具体分值。
附件5:
扬州市服务招商引资工作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测评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被测评部门 对围绕招商引资工作,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满意
(20-18分) 基本满意
(17-15分) 不满意
(14-12分)
人民银行(外管局)
工商局
边检站
地税局
国土局
国税局
供电局
质监局
海事局
海 关
检验检疫局
银监局
公安局
外 办
外经贸局
发改委
台 办
行政办事服务中心
交通局
安监局
农林局
劳动保障局
环保局
规划局
侨 办
经贸委
建设局
科技局
监察局
旅游局
注:在相应的空格内填入具体分值。
附件6:
扬州市服务招商引资工作万人评议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被测评部门 排列名次 测评分
人民银行(外管局)
工商局
边检站
地税局
国土局
国税局
供电局
质监局
海事局
海 关
检验检疫局
银监局
公安局
外 办
外经贸局
发改委
台 办
行政办事服务中心
交通局
安监局
农林局
劳动保障局
环保局
规划局
侨 办
经贸委
建设局
科技局
监察局
旅游局
注:1、“排列名次”指根据作风建设考评得分对各参评部门按照从高到低分数重新进行排列的名次,从第1名排至第30名。
2、“测评分”指以排列名次为依据,每5名为一个档次,分数相应递减0.5分所得的分数(第1-5名得20分,第6-10名得19.5分,依次类推)。
汇总人签名: